一、普通会员单位
1.参加本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宣讲、业务培训、技术培训等活动。
2.参与本会组织的网信领域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网信领域相关研讨会、论坛、年会等活动。
4.参与本会组织的有关奖项评选、课题研究、项目开展等活动的申报、推荐。
5.参与本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互联网公益活动。
6.参与本会组织的旨在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社会各方面沟通协作的交流活动,向上下游行业推荐优秀会员单位。
7.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支持专业性网络社会组织加入相关国际互联网组织,参与网信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8.参加本会组织的与港澳台网络社会组织、机构开展的交流合作。
9.本会通过自身网站等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宣传支持。
10.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表达会员合理诉求。
二、理事单位
在享有普通会员单位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享有以下3项服务:
1.参与本会重要工作的研究讨论,共同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2.优先安排参加本会组织的重要展会活动,作为嘉宾受邀出席相关活动。
3.优先安排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
三、常务理事单位
在享有理事单位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享有以下2项服务:
1.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性重要展会活动,作为嘉宾受邀出席相关活动。
2.根据需要优惠或免费就网信领域政策解读、标准规范等问题,提供帮助或指导建议。
四、副会长单位
在享有常务理事单位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享有以下2项服务:
1.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性重要展会活动、国际交流活动,作为嘉宾受邀出席相关活动。
2.免费为副会长本人提供会长办公会和年会期间的注册和食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