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贤良会长:四方面“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

2018-09-28 16:43:35 来源: 网络传播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要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调动网民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治理。

  企业越大,责任越大,互联网企业究竟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为深入探讨这一话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携手《网络传播》杂志共同推出《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专题报道,邀请中网联会长任贤良及10位副会长发表署名文章,畅谈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行业秩序,共画网上网下同心圆。

  今日发布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任贤良撰写的署名文章《共画网上网下同心圆》,全文如下: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任贤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

  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空间的主要建设者,应该在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尽的主体责任。

  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起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作为具体运营机构,互联网企业必须要不断加强人才、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保证用户个人隐私及财产安全。

  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起内容建设责任。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建立、完善内容监管机制,杜绝网络虚假、低俗、色情类信息的传播,主动扩大网上正能量,为广大网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互联网企业还应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企业做得越大,公众对企业的期望就越高,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就越大。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这一点要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扬光大,积极参加有关教育、扶贫、慈善等公益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平台影响力和优势,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网联”)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全国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网络社会组织和互联网企业的桥梁和纽带。

  中网联将充分发挥枢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网信行业立法调研、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等方式,增强互联网企业法治思维和守法意识;通过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推动行业自律建设,带动和督促互联网企业遵纪守法,促进互联网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今后,中网联将从四个方面来“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推动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的不断提升和创新,从组织上来“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要对互联网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研究结果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促成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从政策上来“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构建网信行业自律体系,组织开展定期评议,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要组织专业培训,培养、推荐网信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为互联网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提供人才保障。

  中网联将致力于聚合网络社会组织力量,共画网上网下同心圆。我们将积极动员网络社会组织和互联网企业加入到传播网络正能量的队伍里来,通过加大网络正能量信息的生产传播供给,建设网络社会组织正能量宣传矩阵等方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网络文化繁荣发展;我们还将发动网络社会组织及互联网企业参与网络公益及网络扶贫活动,打造公益品牌,营造浓厚的网络公益氛围。

  中网联还将引导互联网企业充分发挥其平台和技术优势,创新传播形式和技术手段,让网络主旋律更加响亮,让网络正能量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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